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新闻中心

信息详情
潍坊二套房贷进入认房时代 贷款先查房屋登记

添加时间:2010-07-27 点击率:1886

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市民来说,接下来要贷款买房可能要多拿不少利息了。22日,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潍坊已经有部分银行出台细则,对提出贷款申请的拟购房者,银行的房贷部门将查验其家庭成员在房管局的房屋登记情况,这标志着潍坊的二套房贷款认定,将正式步入“认房又认贷”的时代。
  
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早在今年6月初就在网上出现,但记者当时走访潍坊各银行时,不少银行因为无法和房屋交易中心取得联网,而难以执行“认房不认贷”,不过,从本周开始,已经有银行出台细则,将查验贷款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登记情况。
  

22日下午,记者从建设银行了解到,从22日开始,凡是在建行申请贷款的拟购房人,工作人员将到房产交易中心检查其家庭房屋登记情况,只要夫妻双方已经有买房记录的,一律按“首付50%以上,利率最低上浮10%”的二套房贷标准执行,另外,未成年人购房而其父母已有房产的,也按二套房标准执行。
  

农业银行也针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核,在该行申请首套住房贷款的,需要提交一份“首套房贷款承诺书”,银行在放款之后,一旦发现其已经有一套房产,那么利率标准仍将按二套房标准执行,而且还将给贷款人记信用不良记录一次。
  

对此,同样执行了此标准的某国有大型银行房贷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三部委的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虽然目前房屋登记系统仍未和银行联网,但是迫于楼市调控的力度,各银行正想方设法对拟购房者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进行认定,潍坊二套房“认贷不认房的时代即将结束”。
  

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潍坊市区仍有银行以购房者有没有贷过款作为是否按第二套房标准执行。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