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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高层必须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

添加时间:2010-07-27 点击率:2092

告别太阳能“仅供多层”时代
潍坊新闻网讯 在人们的印象里,太阳能一直都是多层建筑的专属设施,但这种情况在7月1日之后将得到很大的改变。上月,潍坊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对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鼓励逐步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

对此,购房者的反应非常热烈,正在为儿子寻觅婚房的陈大爷表示,安装太阳能既环保又省钱,可惜以前只能在多层住宅上安装,要是高层也能安装的话,肯定会为高层住宅加分不少。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购房者担心太阳能技术是否过关,因为高层与多层情况不同,高层太阳能尚属新鲜事物,能不能经得起考验?“我听说高层安装是挂在阳台上的,安全性怎么样,会不会掉下来?再说了,要安装得开发商统一安吧,要不然五颜六色的,多难看啊。”购房者小李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高层太阳能有很多种实现方式,目前已经有项目迈出了第一步,安装了太阳能集中供水系统,业主可按照分户流量交费,省心又省钱。安全方面,目前的太阳能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业主不必有任何担心。

延伸阅读:7.1后新建筑不用太阳能不给验收

根据山东省住建厅下发的2010年各市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的要求,7月14日我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及相关单位、企业进行了专题研讨。

据了解,我市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城市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应用普及率达到40%以上,农村达到10%以上。全市各县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要积极为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创造条件,不得为用户指定品牌,不得拒绝和刁难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而在今后的建筑设计中,太阳能将作为建筑设计的组成部分,将与建筑工程的结构、供水、电气等专业设计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验收意见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存入工程档案;对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的,不得评为优良工程,不予通过验收备案。

另外,我市住建局还规定,至7月1日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变更设计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已经开工建设的,由主管部门现场查看,并协调变更,确实无法变更的,出具意见后按原设计施工。

(潍坊房产网)